先看重點
現有房貸未結清時,仍須確認是否有可評估的增貸、轉貸或二胎方向;房價與貸款餘額不能自行換算成保證額度。
先把原房貸條件列清楚
整理承貸單位、餘額、剩餘期限、利率、提前清償條件及相關權利資料。房產有其他設定、共有或特殊條件時要一併說明,不能僅憑估計市價認定有可貸空間。
分清保留原貸或更換貸款
增貸、轉貸與二胎安排原債務的方式不同。第二順位抵押不是第一順位;法務部說明,同一不動產的數個抵押權以登記先後定順位,具體權利仍應核對登記資料與現行法規定。 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|民法第 865 條:抵押權順位
用途與管制也會影響安排
央行針對受規定限制的購置住宅貸,有增貸與轉貸安排及資金用途規範。不能隱瞞實際購屋用途或以週轉名稱規避。須請承貸銀行按原貸及目前條件確認適用規則。 來源:中央銀行|購置住宅貸款增貸、轉貸問與答
把所有月付與成本一起看
保留原貸時要加上新增期款;換貸時則核對結清費用及新約全部支出。將可能利率調整、家庭必要支出及預備金納入預算。房屋擔保涉及資產風險,不應只看眼前取得多少現金。
常見問題
房貸未繳完一定能增貸嗎?
不一定。須看鑑價、餘額、用途、還款能力及規範。
房屋貸款拿來週轉就不受管制嗎?
不能這樣概括。應由銀行確認實際用途與適用規定。
法規與參考來源
查核日期:。法規來源與產品示例分開使用;個別產品資料不代表市場統一規定。
本文是以台灣官方資料及個別業者公開說明整理的一般教育資訊,不是個案法律意見或核貸承諾。法規適用須依當事人、用途與契約確認;實際條件、費用及授權以承作單位正式文件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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